电动平衡车

个人代步车工具及其组 件、包装与手册

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案件编号337-TA-1007/1021

案例类型

专利与商标侵权诉讼

技术

电动平衡车

案情简介

赛格威公司——著名的“赛格威个人代步车”的制造商,开创了电动自动平衡车市场。赛格威 的母公司——纳恩博(天津)科技有限公司,总部位于中国,也是自动平衡电动车行业领先 的制造商、营销商与供应商。被申请人包括Razor与Swagway等数家公司。被申请人涉嫌侵权 在美销售一轮与两轮的自动平衡电动车(例如“悬浮滑板”)。Milani先生代表申诉企业赛格威 提供专家证言。Milani先生的证词涉及国内产业要件,合理的救济与担保金。Milani先生同时 就公共利益要件、被侵权商品的商业成功发表了专家意见。Ocean Tomo协助Milani先生的其 他成员包括Chet Dominik与Christopher Huh。

案例结果

申请人就该商标侵权案索赔获胜。根据Milani先生提供的专家意见,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 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损害,颁布制止令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,针对被申请人发布有限 排除令。贸委会还同意Milani先生公共利益并未影响所要求的补救措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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